关于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的公告
水乡洪梅 2026-04-30 12:0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防范的要求及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提升我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根据我镇工作的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全链条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时间: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治理对象:全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以及正在新建、改建、扩建阶段的高层建筑。


三、治理任务

(一)许可审批环节:着力解决违规建设、配套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消防行政许可违法违规以及建设标准缺失问题。

(二)施工环节:着力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缺位、违规降低标准建设问题。

(三)日常管理环节: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用火安全隐患、电气安全隐患、燃气安全隐患、火灾蔓延风险管控、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效能、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老旧高层建筑设防等级、高层工业建筑火灾风险、高层住宅设防等级、消防电梯配置与运维不达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问题。

(四)灭火救援环节:着力解决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不足、救援装备产业发展滞后、内部处置力量实战薄弱问题。

(五)火灾事故调查环节:着力解决全链条管理责任追究不严、事故教训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四、社会共治要求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城市安全治理的重中之重。本次综合治理将全维度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持续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筑牢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及高层建筑使用单位:


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对照《广东省社会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指引》,结合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并在广东省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应用平台和“企消安防”小程序上完成信息登记备案。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一次整体消防安全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属地消防救援部门并通过“企消安防”小程序上传汇总。


积极举报违法行为:若发现高层建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提升自救能力:日常做好“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高层住宅居民要熟悉逃生路线,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特此公告。



东莞市洪梅镇综合治理委员会

消防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来源:东莞市洪梅镇综合治理委员会消防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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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层建筑火灾,消防安全管理,事故教训,链条综合治理工作,国务院安委会,风险防范,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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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g 小编
2026-04-30 1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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